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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管理體系建設與咨詢
- “金稅四期”下企業(yè)稅務管理體系建設與咨詢
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減輕納稅人負擔,現(xiàn)發(fā)布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解讀如下:
問:出臺該公告的背景。
答:近來,各地稅務機關反映征收1元以下應納稅額時,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常常會明顯增高。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繳款書的印制成本、財稅庫銀橫向聯(lián)網(wǎng)系統(tǒng)繳稅費用、POS機劃卡繳稅費用等。同時,納稅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納稅成本。
問:出臺該公告的意義。
答:一是有利于降低納稅人的繳稅成本,減輕納稅人負擔;二是有利于降低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減輕稅務征收人員的工作量,稅務機關能夠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為納稅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納稅申報服務。
問:該公告開始施行的時間。
答: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